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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「該條例」)的主要規定已於1996年12月20日生效 。本聲明旨在列出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(「本公司」)根據該條例承擔之責任及所採取的政策。

個人資料
本公司持有各客戶之資料,包括:姓名、地址、身份證號碼、電話號碼、賬戶號碼、煤氣用量和賬單的資料及各項服務所需的其他資料。

客戶在開立煤氣賬戶,享用煤氣服務及當本公司提供其他相關設施和服務時,需向本公司提供上述資料。

用途
有關的客戶資料將可能有下列用途﹕

(i) 提供本公司之日常服務﹔
(ii) 進行客戶、產品及服務調查﹔
(iii) 直接促銷產品及服務和慈善募捐﹔
(iv) 處理客戶投訴及查詢﹔
(v) 根據適用於本集團的法例要求而作出披露﹔
(vi) 任何與上述有直接關連之事項。

若客戶未能提供有關資料,本公司可能無法向客戶提供服務。


個人資料之轉移
本公司會將客戶資料保密,但有可能向下列人士提供該等資料:
(i) 本公司的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(「本集團」)﹔
(ii) 任何就本公司業務向本集團提供服務的代理人、承包商或其他服務供應商﹔
(iii) 傳播媒介(僅限於處理有關由傳播媒介轉交予本公司之客戶投訴及查詢)﹔
(iv) 本集團根據適用法例有責任向其披露資料的人士﹔
(v) 其他對本集團負有保密責任的人士。

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
根據該條例,客戶有權:

(i) 查詢本公司是否持有其個人資料﹔
(ii) 索取該等資料的副本﹔
(iii) 更正任何不確資料。

如欲索取或更正資料,請致函:



    資料保護主任
   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
    香港七姊妹道郵政信箱60088號

本公司於處理索取資料的要求時,或會向客戶收取小額費用。

直接促銷
倘若客戶不欲收取任何直接促銷資料(有關煤氣服務資料除外),請致函本公司資料保護主任(列明賬戶號碼、姓名及地址),本公司將停止使用其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活動 ,而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
(本聲明之中、英文本如有歧異之處,應以英文本為準。)

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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