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事会为煤气公司的最高管治组织,由九名成员组成,包括两位执行董事及七位非执行董事。七位非执行董事当中,有三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。董事会对集团的业务、策略及财务表现承担最终责任,并负责维持有效的内部监控,以保障集团的财产及股东的利益。为加强内部监控,董事会已委任四个委员会,监管集团不同层面的事务。这些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、薪酬委员会、退休计划投资委员会以及财资委员会。
董事会负责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,强调问责精神及透明度。我们不但制作公司年报及网站,每年亦出版公司资料册,介绍公司于健康、安全及环保、业务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详细资料,以确保持分者能获知公司的资讯和动向。
有关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详情,以至各董事的个人资料,请参阅我们的年报。
我们遵守严格的内部行为守则,涵盖防止贿赂、平等机会、公平交易、自由组织及利益冲突等不同范畴,确保公司业务完全符合商业及道德原则。煤气公司会按照雇员的工作能力和表现,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空间,让他们尽展所长。我们亦透过培训,提升雇员的客户服务质素和工作表现。我们坚守企业管治的信念和守则,让持分者明白我们极为关注其需要,也确实尽力履行社会责任,以增加持分者对公司的信任。
于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内,煤气公司遵守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》附录14所载的《企业管治常规守则》之所有守则条文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